积极维护防汛救灾网络秩序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8-1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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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决抵制违法有害信息。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涉灾救灾违法有害和负面不良信息,不以讹传讹,不煽风点火,不随意传播无出处、无证据的举报、泄露隐私、个人攻击、不良言论等内容。
2.严管信息发布账号。强化对账号信息的人工审核和资质认证,严防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地方政府和用户账号,严控不符合资质认证要求并从事专门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账号,严禁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涉灾救灾违法和负面不良信息
3.严管信息发布内容。用户发布新闻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注信息来源,自行拍摄信息,要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使用技术生成信息,要打上技术生成标签;引用旧闻旧事的,要说明事发时间地点; 发布含有虚构演绎内容信息,要加注虚构演绎标签; 平台对存疑或谣言信息,将标记争议谣言标签,并按规定采取限流、辟谣、禁言等处置措施。
编辑:舒 曼
责编:王 凯
编审:张 辉
总编:陈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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