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基本原则
(二)按照户籍和划片范围招生。实行户籍(行政区域)、划片范围与学位满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兼顾学位实际。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主要根据区域内学龄前儿童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招生计划、相对就近等因素划分。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详见附件1。
1.县城区常住户籍,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等同)。
2.非县城区常住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实际入住1年及以上的(以购房的付款凭证或入户查证实际入住情况为准);
(2)父母其中一方取得城区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以学区幼儿园入户查证实际居住情况为准。
招生流程主要按现场登记和现场摇号招录等方式进行。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8:30—12:00。
2.登记方式:由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区域幼儿园登记。
3.登记需提供资料:
(1)城区常住户籍子女: 提供《户口簿》,现居住地相关证明(现住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不用提供);
(2)易地扶贫搬迁随迁进城子女: 提供《户口簿》,县移民局或扶贫办的安置凭据(安置凭据遗失的,对接楠木园社区查证);
(3)城区干部职工子女: 提供《户口簿》,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4)购房户子女: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5)投资经商人员子女: 提供《户口簿》,工商执照(证明)或经商合同、居住证(居住街道、路)或税务登记证;
(6)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户口簿》,父母在城区务工居住1年以上的有效凭据(或实地查证)等;
(7)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支援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子女: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区幼儿园登记审核后,根据政策规定及相关幼儿园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拒收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符合照顾政策的适龄儿童就读;
(二)现场摇号招录
1.摇号招录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14:30—18:00。
五、其他事项
(二)咨询方式
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服务中心 0856-8532765
县教育局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0856-8539166
县实验幼儿园(老园)王老师 18208470265
县实验幼儿园(新园)张老师 18085628599
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张老师 13885606635
县第二幼儿园黄老师 15285006727
县第三幼儿园张老师 18722926652
县第四幼儿园徐老师 13721571558
县第六幼儿园张老师 13098560206
县第七幼儿园刘老师 13885654321
县第八幼儿园杜老师 17678964006
县第九幼儿园罗老师 15185928672
县第十幼儿园张老师 18385987173
县第十二幼儿园王老师 18085657597
县第十三幼儿园曾老师 18083240820
附件1:德江县2023年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pdf
来源: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