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24 16:42 作者:黄泽强 郑环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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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进行了公开宣判,8人获刑并处罚金。本次宣判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妇联、玉水、青龙街道人员参与、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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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自 2017 年 6月以来,被告人刘某东、安某松、安某江、安某南、魏某、全某、安某、杨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并伙同未成年人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广东番禺、德江县城相继实施故意伤害,介绍、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法院认定,在被告的8人中,刘某东、安某松、安某江、安某南4人为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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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江县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团伙,打早打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针对本次公开宣判,群众何永凤说:“这次公开宣判,体现了政法机关对这个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增强了我们老百姓的安全感”。

德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安俊表示,公开宣判刘某东等涉恶犯罪一案,就是向社会昭示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同时也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平安德江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李倩倩

责编:彭   燕

编审:陈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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