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塘一男子无证驾驶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5-07-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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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堰塘乡组织派出所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在水平社区路段路检路查时,现场查获田某无证驾驶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公安机关依法询问,驾驶员田某对无证驾驶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田某的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下一步,堰塘乡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员,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涂 静
责编:李嘉维
编审:张 辉
总编:陈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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