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侥幸!泉口镇2名交通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4-04-16 10:0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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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泉口镇主动作为,对近期以来的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曝光,告诫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泉口镇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德江县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以及货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以及货车专项整治工作。截止4月11日,共查处2起涉嫌酒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分别是田某贵涉嫌二次饮酒违法驾驶机动车,田某刚涉嫌无证,饮酒违法驾驶无牌无保险的二轮摩托车。2024年4月11日,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对田某贵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田某刚处以罚款154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提醒全镇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醉酒)驾驶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泉口镇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编辑:涂   静

责编:李嘉维

编审:张   辉

总编:陈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