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高山镇组织镇综合执法队、高山派出所等涉安部门在洋山河景区周边路段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王某慧在未依法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两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慧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高山镇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不定时在镇村两级路段及重点景区周边开展路查路检,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车辆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倒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
下一步,高山镇将持续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严管常抓不松懈,不断织牢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努力让群众出行更安心、道路更通畅。

相
关
法
规
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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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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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酒驾和无证驾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铤而走险”只会
“醉”上加罪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莫因一时侥幸,把生命当作赌注!
编辑:涂 静
责编:李嘉维
编审:张 辉
总编:陈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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