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6-04-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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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
《通知》明确,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便可申请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且统一按照首套房信贷政策执行,大幅降低了缴存职工改善住房的政策门槛,让更多有购房需求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红利。
此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均依照本次优化后的标准执行。同时,取消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贷款次数记录核查登记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笔录》两项申请资料,让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更便捷、更省心。
本次调整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于2027年12月31日停止。
《通知》明确,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便可申请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且统一按照首套房信贷政策执行,大幅降低了缴存职工改善住房的政策门槛,让更多有购房需求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红利。
此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均依照本次优化后的标准执行。同时,取消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贷款次数记录核查登记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笔录》两项申请资料,让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更便捷、更省心。
本次调整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于2027年12月31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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