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人要警醒!祭祀引发山火,遵义一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4-03 09: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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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钱某某因失火罪被处刑事处罚。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查明了钱某某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2月18日18时,被告人钱某某在播州区播南街道后坝社区南陵园山公墓处为去世的亲人上坟祭拜时,燃烧纸钱不慎引燃周边干草,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11.112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达10.4837公顷。

案发后,被告人钱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被告人主动到案发地进行补植复绿,种植了树苗10900余株。被告人钱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悔罪。

法庭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钱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庭判决,钱某某表示认可,不上诉。

钱某某的案件警示社会,广大群众在祭祀活动中,要注意用火安全,切勿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