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统一!
发布时间:2023-09-21 08:5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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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将全省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待遇进行了统一。

 

统一待遇分为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两方面。

 

一、省内异地就医住院

 

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

 

经备案的,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未经备案的,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点击查看《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