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不准杀过年猪了”?官方最权威的回答
发布时间:2019-01-13 10:0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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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群众:

近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接到群众频繁来电咨询“不允许杀猪了”等信息是否属实,这一不实信息导致部分养殖户和群众恐慌。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谣言“县里面将组织打防疫针,注射后三个月内不得杀猪、过了腊月初X起不能宰杀生猪、防疫注射要收费200元”等纯属谣言,请勿信谣传谣。

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注射国家实行免费,且当前政府业务部门没有集中开展强制免疫的工作安排,对于农户自己饲养的过年猪,只要是健康的,随时都可自宰自食,对于交易的生猪及其他动物只要通过畜牧兽医部门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就可在规定的范围和地点进行交易,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会干预。

二、截至目前,通过监测、排查全县未发生非洲猪瘟和其他重大动物疫情。下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工作,若发生重大疫情,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只传染家猪和野猪,不传染人和其他动物,在市场上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猪肉可放心食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运输交易未经检疫合格的生猪及猪肉产品。

为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传入,近期也不准从市以外其他地方擅自购买和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泔水是传播非洲猪瘟的途径之一,现国家已全面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广大群众如发现仍有养殖场(户)用泔水喂猪的行为、餐饮单位产生的泔水流向养殖场(户)的行为,请及时向畜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0856-852012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56-8521068

县城市管理局:0856-8526758

 

德江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