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3-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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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14日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政治引领,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为奋力推动城市德江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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