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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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自立自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城市德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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