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2 00:00 作者: 德江禁毒委 德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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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省级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根据缴获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万元。

二、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每直接查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1000元,直接查获多名吸毒人员的,按每名1000元累加奖励。

三、举报制毒、制毒物品厂(点)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10万元。

四、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五、举报正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视情给予1000——5000元奖励。

六、举报娱乐场所、旅馆、酒吧、网吧等场所涉毒的,根据查获涉毒人数的数量给予3000——2万元奖励。

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

八、同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对同一涉毒线索举报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九、本举报奖励由德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德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并直接兑现,有关程序参照《德江县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办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德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张警官 13368564999

刘警官 1528671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