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江县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20 16: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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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餐饮经营户:

根据 《铜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县餐厨垃圾处置现状,按照(德府函(20216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 自2022年6月1日起,德江县城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和处置。

二、德江县授权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为:德江县兴源鑫环保有限公司。其他没有取得授权资格的公司或个人一律不得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并保持密闭,保持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二 )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单独存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三 )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交由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收集、运输、处置,并缴纳合理的餐厨垃圾处置费用,不得交由未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四 )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及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厕所。

(五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 )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经营性单位处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处 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六 )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由德江县兴源鑫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提供。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0856-8526758

德江县工业和商务局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江县市场监督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