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四强化”“四推动”扎实开展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2 作者:德江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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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德江县“四强化”“四推动”扎实开展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研究制定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常委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司法局领导班子、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县级统筹、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人员配置,专项推动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把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组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组建专门办事机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1名乡镇(街道)正式干部同司法所负责人协调配合,专项推动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围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实行党委政府统筹、专门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部门联动各负其职,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四是强化督察指导,全面推动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坚持督察指导并重,既督又导,以导为先,由县依法治县办牵头,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指导小组,每月开展实地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组织一次法治督察,全面推动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据悉,德江县实行分年度推进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第一批示范创建2个乡镇已全面启动。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更好的法治保障服务德江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城市德江现代化建设法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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